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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市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

2014/12/23 12:31:28  千众信息 

今年以来,我市持续深入抓好“三八六”环保行动重点任务,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,推动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。1至10月份,全市“蓝天白云、繁星闪烁”天数128天,列全省第5;与工业和燃煤直接相关的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同比改善24%,居全省第二。

  强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治。加快能源结构、产业结构调整步伐。市政府出台了《关于加快城市能源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》,就大力引进和发展清洁能源,逐步减少并严格控制燃煤总量,确保到2015年,煤炭、电力、天然气、成品油占我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2012年的64.7%、15%、1.5%、8.5%调整到55%、17.2%、3%、10%。积极利用环保手段倒逼企业转型升级,促进产业结构调整,制定了《潍坊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规定》和《关于促进全市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》,严把新上项目关,严防“两高一资”重污染项目重复落地。加大科技、政策支持力度。加强与中科院等知名高校院所的交流合作,突出环保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、公共研发平台建设,着力培育大气污染防治高新技术产业。建立以企业投资为主体、政府扶持为引导的多元化大气污染防治投入机制,全面实施“以奖代补”扶持政策,引导更多的企业、金融机构、社会资本向环保领域投入。2014年,市级投入2500万元,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心城区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的补助力度;投入3500万元,重点用于空气质量移动监测设备购置、自动监测站建设、监测信息系统升级等,有效提升了空气质量监测能力。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。不断强化异味联动查处和联合巡查,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,始终保持高压执法监管态势。对“土小”企业坚决取缔,严查、严控,露头就打,防止死灰复燃;对未批先建、未验投产的企业,一律停产整治,对未按期限完成任务的依法关闭。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,鼓励人民群众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,经核实无误的给予经济奖励;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,曝光环境违法行为;畅通12369投诉热线和市环保部门网站投诉渠道,建立环境信访投诉绿色通道和快速查处机制。

  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。加快黄标车整治淘汰步伐。全市淘汰黄标车(含老旧车)96696辆;其中,提前淘汰4638辆,发放财政补贴3795.43万元。在各级车管所设立集“报废审批、注销登记、补贴发放”等功能于一体的联合服务窗口,形成了覆盖全市、便民快捷的淘汰服务体系。完善黄标车限行区域标志、标线和标牌等交通设施建设,已安装完善了425面限行标志和辅助设施。推进市交警监管系统与环保检测系统在全省率先进行了联网,对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实施抓拍,依法处罚,倒逼淘汰。强化对摩托车、三轮汽车、农用车等重点排放源的监管。定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,集中查处黄标车、无标车、报废车、冒黑烟车和未检车。严格执行年检年审标准,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不予挂牌年检。建立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配套制度,加快老旧机械报废更新速度。积极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。市政府出台《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》、《潍坊市区电动汽车充电桩(站)布局规划》,在公交、出租、公务、环卫、邮政、物流、观光以及私家车等领域,有计划、分步骤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,计划到2015年底,在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010辆。大力发展环保公共交通。编制《潍坊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》,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,增加了居民小区、学校、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的站点数量,开通、优化线路15条。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绿色能源环保公交车,计划用三年时间,购置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1000台。积极推进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扩容项目建设,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达到1100个站点、30000辆自行车的规模。

  加快“煤改气”工作进程。全市完成脱硫、脱硝、除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燃煤和异味重点治理项目157个,完成投资17.2亿元。中心城区10-20吨/小时燃煤锅炉已拆改15台,超额完成年度任务;各县市已拆改10吨/小时以下燃煤锅炉39台。大力实施《潍坊市天然气利用规划》,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,不断完善天然气管网布局。新建燃气管网150公里,启动了14条市政道路灰口铸铁燃气管道改造工程,中心城区已改造燃气灰口铸铁管道75公里。新建压缩天然气加气站7座,天然气集中供气镇达到27个,气化镇比例达43.5%。不断优化市区集中供热布局,将中心城区分为东、西、南、北四大供热片区,以热源为龙头,积极对供热市场进行优化整合。同时,在热源相对紧张的区域,推广应用区域性天然气锅炉、天然气壁挂炉及地源热泵等清洁供热方式,全面保障城区供热稳定。

  大力整治城市扬尘污染。深入宣传教育,强化社会监督。实行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,对全市所有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扬尘防控专题培训。在全市所有建筑工地显著位置设置了“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”,公布扬尘易发环节的防控责任人、防治措施和举报电话等,鼓励群众监督做好扬尘防控工作。狠抓责任落实。全面落实扬尘防控主体责任,签订扬尘控制目标责任书,要求建设单位将施工总造价的1%作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,作为扬尘防治专项经费专款专用。强化督导检查,实行“五个一”巡查制度,工程监督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,监督站长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查,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导,每个工地检查督导不少于1个小时,每个季度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一次考核通报。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,情况严重的,给予限制招投标,直至清出我市建筑市场的处罚。加快扬尘污染监控系统建设。在中心城区885个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终端设备,对工程施工和建筑垃圾处置实施在线监控。加强动态管理。严格扬尘污染环评把关,凡是可能产生扬尘污染、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的项目,一律不准开工建设,从源头上杜绝扬尘污染。

  加强畜禽养殖异味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。市政府先后印发了《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、《潍坊市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方案》等一系列意见措施,修改了《潍坊市畜牧业污染治理方案》,就如何搞好畜牧业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大力推进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,积极开展养殖小区示范创建活动,全市新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示范工程98个,新建、改造标准化饲养场98个,新增采用“畜—沼—粮(林、果、菜)”新技术的畜牧养殖场区56家、总数达1156家。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,全市已有1324万亩农田推广使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,有效地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和大气污染。 (记者 付生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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